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成立于2019年7月,是宁波市人民政府与大连理工大学基于双方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按照“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实现共赢”原则在宁波市共同举办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浙江省新型研发机构,荣获“2022年度宁波市新型研发机构‘十强’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研究院的发展建设,现公开招聘研究院副院长一名。
一、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较高,能够坚决维护学校与研究院利益。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丰富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筹划谋划、组织协调、资源拓展、对外交流、表达沟通能力。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勤奋扎实、公道正派、作风民主、清正廉洁,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4.熟悉大连理工大学、宁波市地方情况及相关政策。
5.能够常驻宁波开展工作。
6.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有特定工作经历或资质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职责
依据校地共建协议及研究院发展规划,常驻宁波工作,开展科技与合作等工作。具体包括: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招聘人数 |
副院长 | 1.分管科技与合作工作。 2.负责政策与规划研究;负责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申报与管理;学术技术交流、科技咨询与智库建设;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等。 3.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1人 |
三、任职期间管理及待遇
任职期间管理及待遇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全职人员人事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任期原则上不少于三年)。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6日。
2.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应聘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副院长报名表》(见附件);
(3)从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4)职称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将上述材料以“大工宁波研究院副院长应聘材料-姓名-现所在单位”为文件名和邮件主题,于2023年11月26日前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nbidut@dlut.edu.cn。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研究院将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筛选并通知符合资质的候选人参加面试,请各位候选人及时留意个人邮箱或手机。
(三)考察体检及公示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综合考虑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候选人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
1.联系方式:0574-27969800(陈老师)
2.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育才路26号
3.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官网:http://nbidut.dlut.edu.cn/index.htm
附件:《应聘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副院长报名表》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