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正式批准我院成为“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这是省基金委对我院研发创新与科研管理水平的充分肯定,意味着我院已具备了申请和承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格,为高层次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开拓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研究院科研创新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
今后,我院将严格遵守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法规和相关政策,切实履行好依托单位管理职责,积极组织科研人员申报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争取在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上取得新的突破,进一步锤炼基础研究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科学基金介绍: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是国内最早设立的地方自然科学基金之一,具有学术和管理双重性质的机构,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直接关怀下,在省科技厅、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引入和实施了先进的基金制资助模式和管理理念,确立了“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形成了“宏观引导、自主申报、同行评议、平等竞争、择优支持”的运行机制,建立了评审、决策、执行、监督、咨询相互协调的科学基金管理体系并制订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基金共设立重大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探索项目、联合基金项目5类,用于资助自然科学、工程科学等领域中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研究团队建设,引进和培养科技人才,提升创新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