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推进研究院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开展,促进院内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院“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良好氛围,我院以“强安全意识、树安全观念、建安全机制”为主线,积极组织系列活动,有力促进了全院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营氛围、普知识,开展多样化宣传教育活动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氛围营造,由研究院综合管理部、科技与合作部联合在我院行政楼、各实验楼以及学生宿舍醒目位置布置“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知识宣传标识,综合利用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树安全宣传旗以及在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生命重于泰山 (安全生产专题片)》等形式,在研究院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抓落实、消隐患,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
“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当天,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正常科研秩序和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由纪松副院长带队,科技与合作部联合综合管理部共同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检查组对科研团队实验室、办公空间、公共空间等进行全面检查,在对4月底各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复查的同时,重点检查了各类实验仪器设备、电力设备、消防器材等设施的运转情况以及实验废品处理情况。纪松副院长强调要加强实验室现场管理工作,以及对易燃易爆品和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落实实验室安全员制度,加强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避免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练技能、防事故,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活动
6月29日下午3时,研究院联合江北区消防救援大队及研究院物业部门在实验楼共同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消防演练活动。消防应急流程衔接顺畅、抢险及时,实验楼师生疏散快速、逃生正确,展现了我院较强的应急响应能力,体现了广大师生员工优秀的安全意识与安全品质。在火灾疏散演习之后,江北区消防救援大队张副站长为师生和员工讲解火灾逃生与校园消防安全的重点注意事项,现场演示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邀请师生进行灭火实操。郝海院长对本次消防演练活动进行点评发言,并要求广大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安全制度、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事故的发生、掌握应急逃生技巧,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顺利完成各项科研任务。
(四)强意识、夯责任,召开“安全生产月”专题会议
6月30日上午,我院在行政楼404会议室召开“安全生产月”专题会议,会议由研究院安全管理委员会牵头,全体员工参加,各创新团队负责人线上远程参与。郝海院长组织研究院全体员工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纪松副院长现场分享了对新版《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解读,宣读了研究院《关于调整研究院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决定》、《关于调整团队和部门安全责任人与安全员的决定》,并启动实验室安全准入和评估。
为强化“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现场,由郝海院长与院领导班子,各副院长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后续,各创新团队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状,以及创新团队与团队安全员的安全责任状也将相继签订,我院将逐步构建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切实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会上,郝海院长公布了研究院“2022 年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获奖名单,并为获奖人员颁发奖状。郝海院长高度肯定了各位老师在百忙的科研任务中积极参与院里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知识。并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安全是关系生命的头等大事,安全生产,得之于严,失之于宽,“安全生产月”虽然已经结束了,但安全生产无止境,希望通过“安全生产月”的系列活动可以将安全生产的意识深植广大师生心中,在往后的科研、生产工作中,研究院全体都能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为研究院的发展营造更好的安全环境。
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主题会议、专题宣传、消防演练、知识竞赛、安全检查等系列活动,向研究院全体人员普及了安全知识,有效提高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激发广大科研人员在日常科研过程中认真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研究院的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