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在行政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扩大),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重大” 的重要指示精神,通报研究院安全检查有关情况,进一步部署相关工作。大连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姚山和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院长郝海出席并讲话,研究院副院长纪松主持会议。
大连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姚山强调,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举一反三、压实责任。一要建立长效机制“保安全”,压实研究院各级各部门及相关平台、团队责任,从法治和机制层面规范安全责任。二要狠抓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违规违法事故出现。全面排查整治不合规现象,统筹抓好各领域安全监管,做到隐患没查清不放过、问题没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三要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研究院安全形势平稳可控。重点落实安全评估和实验室准入制度,压实各部门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慎终如始抓好各项安全工作,全力保障研究院运行安全稳定。
研究院院长郝海做了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主题的安全教育专题报告。郝海院长以安全事故为例,强调并要求,一是安全第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时刻牢记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责任大于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预防为主,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实,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综合治理,加强监督检查,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漏洞大排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四是责任重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分级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研究院副院长纪松针对节前安全大检查,全面通报了研究院各实验室、办公室等场地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并提出了重点整改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会后,研究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安全无死角,为研究院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研究院全体专职人员、大连理工科技发展(宁波)有限公司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研究院各团队负责人、各孵化企业相关人员在线上参加会议。